FIBA與NBA規則大不同
比賽時長有所差異
皆共有4節的比賽,FIBA規則下的比賽時長是10分鐘一節,共計40分鐘,而NBA則是單節12分鐘,共計48分鐘。
由於比賽時長的縮短,導致球風變得更加快速,而這點對於NBA球員們來說,應該是小菜一疊,首先NBA近年來球風更偏向小球打法,因此快節奏的比賽對他們來說並不是缺點,反而更像是優勢,且美國隊派出的選手都具有極強的進攻能力,很容易就用一波流的進攻把分差拉開至雙位數的領先。
個人犯規達5犯就離場
FIBA規則下只要個人達到5犯( 包含技術犯規 )就會被驅逐比賽,而有別於NBA是6犯或者2支技術犯規,但不變的是技術犯規都會把對方送上罰球,若平時打球小動作很多,或者脾氣控制不好的球員則需要特別注意,在FIBA的規則下是很容易就會「犯滿畢業」的。
防守3秒違例
這是屬於NBA才有的一個規則,FIBA則沒有,只要防守方球員待在禁區的時間超過三秒,且沒有積極防守的動作時,將會被判處違例,積極防守的標準是指防守方必須與進攻方成員距離在一手臂長的範圍內,且位於防守位置。
「區域聯防」
接下來這個可以說是兩邊差異最大的地方,如果說前面提到的都只是規則上的差異,那接下來要說的將會是影響到打法上的差別。
所謂的區域聯防就是指防守方用區域去劃分防守的位置,而非一對一的盯人,用此方法可以避免掉單防能力較弱的球員被進攻能力強的球員瘋狂「打點」,而這個方法之所以在NBA不是那麼適用的原因就是前面提到的【防守三秒違例】。
在NBA使用區域聯防時,若禁區防守球員沒有防守對象,將會導致容易停留禁區超過三秒而違例,但FIBA並沒有這個規則,因此多數NBA球員在國際賽場上初次遇到這個防守策略時可能會不適應,但近年來還是有一些NBA球隊會在聯賽內使用這個防守策略。
總結來說,區域聯防對NBA球星們來說雖然是較少遇到的策略,但他們也並非無法破解,最常出現的就是靠著高低位的擋拆去有效破解區域聯防。
妨礙中籃的規則
根據NBA的規則,投籃過程中觸碰到正在下降軌跡或正在籃框上的球,都稱為妨礙中籃( Goaltending ),將會判給另一方球權。
然而在FIBA的規則裡,有一點稍微的不同,當球已在籃框上彈過一次後,所有球員就可以合理碰觸球,就算是進了一半的球也可以把他撥出來。
球衣號碼的選擇
在FIBA的限制下,因為1-3號可能可能會跟裁判手勢搞混,所以球員的背號都只能從4-15號中挑選,以方便進行管理,但在2014年後便取消這個規定了,現階段所有球員都能用自己喜愛的雙位數背號。
但美國隊仍舊是堅持傳統,直到現在還是僅用4-15的背號,就像是柯瑞( Stephen Curry )在國際賽穿的就是4號球衣,而杜蘭特( Kevin Durant )有穿過5號、7號球衣等等,可以得知其實大部分的NBA球員在國際賽挑選這些「僅剩」的背號時,相對沒那麼講究。
國際賽會影響NBA球員嗎?
除了上述提到的幾點外,還有一些不同的地方,例如三分線與底角的距離不同,跳球取得球權、甚至是暫停的使用上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這些差異都不會太影響到球員,因此就不特別列點討論。
然而國際賽的規則真的會讓NBA球員表現下滑嗎,答案其實是會,但不多,且僅限於較少有國際大賽經驗的球員,兩者差別最大就是區域聯防的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多國家的禁區都有一個NBA球員坐鎮,例如塞爾維亞的約基奇( Nikola Jokic )、希臘則有字母哥兄弟組、法國則有戈貝爾( Rudy Gobert )加上今年的怪物新人文班亞馬( Victor Wembanyama ),都能夠有效限制美國隊靠著身材與速度轟炸禁區。
法國隊的戈貝爾。
很多人都很在期望美國隊的連霸能再度終結,但事實上即便各國籃球水平都在進步,但持續進步的美國隊仍是拉開不小的差距,而隨著今年美國隊的豪華陣容公布,有望完成奧運男籃五連霸的壯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