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用國家補助款發放球員薪水 網友表示這根本是「賣身契」
台灣資深足球球評石明謹,昨(4)日在個人臉書粉專,爆料中華足協竟在今年1月時,要求女足國家隊的培訓選手簽一份不平等的條約,痛批足協「霸凌選手」,甚至合約提到的薪資待遇,還是國家計畫培訓球隊的補助款,進而引發網路熱議。
根據石明謹的臉書貼文可以發現,合約中寫定足協擁有選手的活動決定權,選手不得私自與第三方企業等簽約,必須經由足協同意才行,且不得參與足協以外的任何活動,一舉一動都要經過同意,也讓網友怒批這個合約根本是「賣身契」。
石明謹也痛批,這些條款根本就是在霸凌選手,把自己當成全權經紀公司在營利,甚至沒有分出任何一毛錢給選手們,足協更聲稱自己提供薪資待遇,要求選手簽約,並私下用「言語恐嚇」選手,如「不簽合約就沒有比賽可打」、「不簽合約就沒有國家隊可打」等言語,強迫選手就範。
事件曝光後足協指出將會在近期成立專案小組,邀請女足隊球員、球團代表、女足工會代表與總教練與會討論,期望能在兼顧球員與球團權益、訓練紀律及團隊榮譽的最大共同利益目標下,提出適合目前國家成年女足隊的團體協議。
足協也於稍早之前發出道歉聲明稿,並決議將會在3月25日時將合約歸還給球員,並作廢合約內容。